【起底判刑】涉不滿訂口罩後無貨收向賣家「起底」 女子囚2月獲緩刑官指不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3/08 11:46

最後更新: 2023/03/08 18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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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歲女子疑因訂購口罩後賣家無貨提供,將賣家夫婦的個人資料發布至14個Facebook 群組內,被判囚2個月

從事網上貿易的36歲女子疑因訂購一批逾4.5萬元口罩後賣家無貨提供,卻未獲全數退款,將賣家夫婦的姓名及婚照發布至14個Facebook 群組內,被私隱專員公署落案起訴1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。被告早前承認所有控罪,今(8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個月,緩刑2年。裁判官相信屬單一事件,被告重犯機會低,雖同情被告損失不少,但強調以「起底」報復相當不智,盼被告汲取教訓。

被告岑溱蕎(36歲),報稱從事網上貿易,早前承認1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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辯方求情指,感化官認為被告是盡責母親,惟因被告須照顧6個月大嬰兒,未能抽空履行社會服務令,故不建議社服令,盼法庭判處緩刑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感化報告相當正面,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,或因不知法律後果而犯法,屬單一事件。

裁判官續指,被告因不滿被騙而公開賣家資料,被告損失慘重雖值得同情,但強調以「起底」方式報復非常不智,令事主受影響,被告須承擔法律責任,盼被告汲取教訓。

裁判官考慮求情及案情後,就所有控罪判監2個月,緩刑2年,並籲被告循合法途徑追究,緩刑期間勿再犯事。

案情指,被告於2020年2月認識事主後,向事主訂購一批口罩,並將逾4.5萬元轉帳至對方銀行戶口。惟供應商未能提供口罩予事主,故事主未能提供口罩予被告,只能於同年3月退回9,200元予被告,兩人隨之產生金錢糾紛。

被告在2021年12月18及19日,於14個有約2,000個至10萬多名成員的Facebook群組發文,聲稱有人騙財及呼籲其他受害人聯絡,文中披露了事主與她丈夫的中文姓名及事主的電話號碼,被告又從事主的Facebook下載事主的婚照,並附載至貼文上。

私隱專員公署於2022年7月26日拘捕被告,警誡下被告承認因事主欠她錢,而發放相關貼文是為了防止他人被事主欺騙。

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,市民應循合法途徑處理糾紛,將他人「起底」,無助解決任何問題,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。她又指,「起底」屬嚴重罪行,違例者一經定罪,可被處即時監禁,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。

這宗案件是自2021年10月8日「起底」新條文生效後,第2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(私隱專員公署)檢控,而被法庭判刑的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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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